Photo Fenway Park
3Pict0017.jpg

  深夜裡突然想起Manny,這麼快,不到三個月,來了又離開了,我甚至沒到球場看過他。

  如果是以前,已經追星不曉得追到那裡去,可能已經拿到他的簽名,和他合照,和他聊很多Pedro Martinez和David Ortiz的事,但是今天,我居然連球場都沒去過。

  我的心己不再年輕,或者已經不愛棒球了,我「已經不愛棒球了」,雖然每天打開電視,焦點沒有從曼尼身上離開過,但早己沒有收到好球帶的習慣,甚至連轉播紅襪隊的比賽也不再專注的把九局看完或看完比賽,甚至連基襪大戰也沒有。

  現在的focus是一週跑幾次五千公尺,一個星期運動幾次,是focus how to promote the business,如何讓生意更好,如何從一個簡單的solo族變成可以搬得上台面的小公司。

  說我老了也好,不再年輕也好,不再愛棒球也罷!但是曾經為它不顧一切,曾經為它做了很多一定要的選擇,我想會深深刻刻的洛印在我心裡。

  曾經想過,我還有機會再踏入芬歲球場嗎?我再去芬葳球場時我幾歲,我曾經禱告上帝,讓我能在餘生再踏進芬葳球場看紅襪隊!

  Good Bye!Manny!Good Bye!My lover!

  我不會忘紀自己曾經那麼愛棒球,曾經為了他做那麼多和犧牲那麼多事!

 「棒球」它是我的初戀,Good Bye!Say Yes My Boy!

Best Regards,

柏翰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pohantsen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